山东惠民:发挥协作区联动优势 提升案件查办水平
时间:2024-11-06 02:18:29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作者:山东省纪委监委 点击: 193959 次
“关于我镇牟家村党支部书记牟某某涉嫌侵占村集体资金的问题线索,其中个别违纪事实发生时间较早,给取证带来一定困难。”在山东省惠民县纪委监委召开的问题线索研判会上,桑落墅镇纪委书记汇报相关案件线索办理情况。
该案问题时间跨度较大,情况相对复杂,单纯依靠镇纪委办理确实存在难度。惠民县纪委监委研究决定将该案交给第二协作区提级办理,由牵头纪检监察室介入指导,协调区内各镇街纪(工)委组成联合核查组,集中力量攻坚,推动快查快处。目前,该案件已顺利办结,牟某某最终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为提升查办案件质效,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县纪委监委深化运用室地联合办案模式,将全县14个镇街纪(工)委划分为3个协作区,构建“1+1+N”工作模式,即每个协作区由1名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牵头,1个纪检监察室具体统筹开展工作,N个镇街纪(工)委参与,一体推进信访处置、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工作。
以协作区为载体,聚焦业务指导、线索办理、案件质量、办案安全等环节,搭建统筹调度、集中“会诊”、包案督办三个平台。镇街纪(工)委书记每周汇总本镇街案件线索办理情况,沟通解决业务难题;各协作区每周召开问题线索处置调度会议,加强对疑难信访件或问题线索的跟踪督办;县纪委监委每月召开协作区工作专题会议,动态掌握片区工作开展情况及机制运行短板,针对阻力较大、进展缓慢的案件,采取领导联点包案、镇街交叉互查等措施,强化办案力量,减少人情干扰,推动案件尽快突破。
同时,惠民县纪委监委坚持以数字赋能协作区高效运转,依托“码上举报”、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阳光惠民”大数据平台,并积极对接基层治理信息智慧平台、智慧内审平台等监督平台信息数据,用好电子数据查询、电子取证等信息化手段,促进精准发现问题,提升案件查办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