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湖:“西海枫警”助推旅游经济发展
“哪位游客的粉色背包落在沙滩上了,请速到码头警务岗亭领取。”5月3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湖县公安局乌兰再格森派出所民警通过游客中心大喇叭喊道。
5分钟后,一位游客急匆匆跑来认领,经民警核对后,遗失的背包物归原主。
“谢谢你们,让我感受到家乡旅游警察的贴心!”找回背包的李女士向民警连连道谢。
今年以来,博湖县公安局以创建“西海枫警”为载体,紧盯全域大环境、景区小环境,以做实旅游警务、智慧警务、生态警务为抓手,全力打造“全域全警”服务型旅游警务新模式,把“游新疆、平安行”的理念延伸到让游客放心、安心、顺心、暖心、舒心的旅游体验上来。
6月1日,在博斯腾湖大河口景区码头,一群海鸥“拦”住了游客的脚步,它们时而低空盘旋,时而俯冲而过,调皮地和游客互动,引得游客竞相拿出食物和相机,留下这美好的瞬间。
为打造水清、岸绿、滩净、沙美的旅游环境,博湖县公安局将生态警务的内涵具体化、亲民化、趣味化,发动本地群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将生态保护的前沿阵地打造成全民参与的生态警务,努力构建“清洁、健康、和谐、可持续”的全域旅游发展生态,让旅游警察成为地方发展的“景中警”。
“你好,这里不能掉头的。”“不好意思!我是刚到这旅游的,不太熟悉路况。”6月2日,在临近博斯腾湖大河口景区时,外地游客黄先生因不熟悉路况,驾车掉头被巡逻民警发现。黄先生本以为免不了被处罚,不料,民警却告诉黄先生在博湖异地旅游车辆轻微违法首违不罚,民警还拿出精心制作的“护游温馨提示卡”,详细介绍着博湖公安“护游”工作的各项便民举措以及安全防范常识。
“没想到博湖的民警执法这么人性化!让我有种回到家的感觉!”黄先生为民警的暖心服务拍手称赞。
为更好地服务旅游经济发展,博湖县公安局将外地车辆因不熟悉路况等特殊情况造成的15类轻微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列入“首违警告”范围,实行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既教育了广大驾驶员规范行车、文明行车,又为当地旅游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
编辑:常纪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