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部署新时代基层法律援助工作
有效增加基层法律援助供给总量
本报讯 记者李光明 通讯员彭继友 胡光林 安徽省司法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增加供给总量、推进规范建设、加强经费保障、推动队伍发展、深化规范管理、创新便民服务等6个方面作出部署,提出“实举措”、设定“硬指标”,力争到2026年底构建布局合理、管理规范、服务精准、保障有力、便民高效的基层法律援助工作体系。
《意见》提出,有效增加基层法律援助供给总量,做到“应援尽援、应援速援、应援优援”,原则上市、县(市、区)每10万人法律援助供给量不低于140件。大力推进基层法律援助规范建设,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设立法律援助机构,实现法律援助机构与法律援助管理部门分离,在2025年底前市、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全部完成依法设立工作。着力加强基层法律援助经费保障,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积极协调财政部门按照全额保障的原则,依法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切实推动基层法律援助队伍发展,要求原则上市法律援助中心人员不少于5人、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不少于3人。不断深化基层法律援助规范管理,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强化市、县(市、区)法律援助机构内部财务管理。积极创新基层法律援助便民服务,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援助机构打造“城镇半小时、乡村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