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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密“安全网” 严把“生产关” 陕西省切实推动安全生产管理

时间:2023-11-17 15:41:55来源:陕西省应急管理厅作者: 点击: 348587 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构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无缝衔接、共管共治”的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体系和“时时处处事事有人管”的工作格局,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近日接连出台相关举措,通过织密织牢“安全网”、严把“安全关”,落实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织密“安全网” 明确全链条安全生产责任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近日印发《陕西省省级部门及中央驻陕有关单位全链条安全生产责任暂行规定》,对省安委会及其办公室职责、部门及其负责人安全生产共同责任、省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责任、非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部门(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园区安全生产责任进行明确。
     《规定》指出,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坚持“责权利相统一”和“业务相近”“分级属地监管”“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
     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应当强化事前预防、事前问责坚决克服惯性思维、侥幸心理和“事后发力”思想,坚持眼睛向下、紧盯一线,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坚持依法监管、失责必问,违纪违法必究,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
《规定》要求,应急管理部门作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依法对本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负责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政策规划制定修订、事故调查处理、应急救援管理、统计分析、宣传教育培训等综合性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工作。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安全监察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强化监管执法,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其他负有安全生产行业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业务相近”的原则,在履行行业管理职责的同时,必须履行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生产经营过程等方面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检查和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防范。
严把“生产关” 开展常态化安全生产考核
      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之外,陕西省将开展安全生产常态化督查考核。近日,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陕西省安全生产常态化督查考核实施意见(试行)》,督查考核工作在省安委会领导下,由省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督查将由省安委办(省应急厅)厅级领导带队,省安委办(省应急厅)相关人员配合,每月督查不少于4个市(区)、8个部门涉及的重点行业领域和16家企业,季度末实现对市(区)和省级部门全覆盖督查考核每季度开展一次,在下季度首月的上中旬进行。
常态化督查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合理、公开透明、注重实效的原则,突出工作重点,严格工作过程,注重工作成效,强化责任落实。考核需按照“制定计划、组织培训、督查检查、问题处置、情况报送、资料归档”工作程序,实行闭环管理。
      考核结果按照市(区)党委政府、省级部门负有安全监管和管理职责部门进行分类,考核实行百分制评分,事故考核打分占45%,常态化督查检查考核占40%,工作台账考核占10%,加分和扣分项占5%。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等次;90分以下80分以上为“良好”等次; 80分以下70分以上为“一般”等次;70分以下为“不合格”等次。
     此外,在本季度发生重大以上事故的,实施“一票否决”直接评为最低等次;本季度某方面出现突出问题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或连续两次在省部级季度调度中通报有重大问题的,直接降低一个考核等次,本季度其他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可降低一个考核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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